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儀器科技研究中心
遴選研究生參與研究計畫作業要點
目的:
為因應研究發展精密儀器系統計畫需要,充實研究助理人力,並鼓勵研究生參與 研究,培植其研究潛力起見,特訂定本作業要點。適用範圍:
本中心年度研究計畫、專題研究計畫及接受委託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得依計畫需要 申請遴選研究生為兼任研究助理人員。遴選條件:
研究生參與研究計畫,應徵得在學所長及指導教授之同意,並以參與其就讀院所或研 究題目性質相關之研究計畫為限。工作酬金:
研究計畫列有兼職助理人事費時,得發給研究生工作酬金。酬金兼領限制:
支領工作酬金之研究生,不得在其他研究計畫或機構兼領工作酬金。工作時間:
支領工作酬金之研究生每週工作時間不得少於十八小時;未支領工作酬金之研究生每 週工作時間不得少於十二小時。研究成果歸屬:
研究生參與研究計畫之研究成果,發展成為專利權或著作權保護標的者,除以契約另 有約定者外,該專利權及著作財產權均歸屬本中心所有。
未支領工作酬金之研究生,為撰寫學位論文之需要,得利用其參與研究部份之著作, 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。服務規則:
研究生參與研究計畫時,應遵守本中心各項管理規章。援引規定:
研究生參與就讀學校之研究計畫時,得依本中心儀器借用辦法之規定借用儀器設備, 或經由學校與本中心訂定建教合作協議在本中心使用儀器設備。施行:
本作業要點經本中心業務會報通過,提請主任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更新日期:2009 年 9 月 8 日
